| 辽宁省教育厅:两年内使农民工子女全部入学 |
|
http://www.lnzsw.com 2004-10-8
新华网
|
|
|
|
|
|
辽宁省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将用两年时间建立健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安排农民工子女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实现100%入学率。
据《沈阳晚报》报道,辽宁省教育厅日前下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扶助专项工作方案》,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切实农民工子女和进入城市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入学、就读权利。对在指定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实行与本学区城市学生同一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收取“借读费”和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当地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向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
|
|
|
|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辽宁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
|
辽宁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辽宁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辽宁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