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会计自考考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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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nzsw.com 2006-7-21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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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考“会计”等三个本科层次专业分类加考课程的通知
根据沪教考院自考[2006]27号文精神,上海财经大学主考的高教自考“会计”、“市场营销”、“调查与分析”3个本科层次专业分类加考课程进行如下调整:
一、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上述3个本科层次专业,无须加考其他课程。
二、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上述3个本科层次专业的,
其报考的专业与所毕业的专业相同的,则无须加考其他课程。
三、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上述3个本科层次专业的,
其报考的专业与所毕业的专业不相同的,则须按如下的调整方案报考,具体如下:
1、 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
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0155)、“财务管理学”(0067)两门课程。
2、 市场营销专业(独立本科段):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市场调查与预测”(0178)、“谈判与推销技巧”(0179)两门课程。
3、 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凡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无须加考其他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7156)、“初等数量分析”(7157)、“调查报告写作”(7158)三门课程。
上述调整自2007年起执行,报考上述3个本科层次专业的所有考生,无论是否已按
原有的专业分类要求参加过分类加考课程,都必须严格按此调整后的分类加考课程报考和毕业。
望考生们互相转告。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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