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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辽宁高考仍实行3+小综合

http://www.lnzsw.com      2007-4-12      新商报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年高考我省仍实行“3+小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四科满分为750分。

    报名时间
    2007年月3月10日至19日。接受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报名。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可以报名。

    2.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报名。

    3.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后发给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明确考试科目,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市县招办审查合格后,方能接受报考。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4.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9月1日后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报名办法

    大连市户口(包括七区、三市、一县)的考生可在大连市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复读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复读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报名。

    2.往届毕业生(不在高中复读,含同等学历)、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直接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3.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4.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的子女以及我省、市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5.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⑴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持高中学籍卡,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应持相应的学历(力)证件。

    ⑵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6.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确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7.因办理户籍调动暂无户口本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转移证明材料到各区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但在考试前必须持户口本到区市县招生办领取高考准考证,否则,不发高考准考证,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8.保送预备生,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和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严禁“高考移民”。若发现高考报名有弄虚作假和“高考移民”现象,请拨打大连市招生办举报电话:8461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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